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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0 16:33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1-01-27       报名截止:2021-01-29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兰陵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上半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兰陵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兰陵户籍,2021年1月2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身体、政治以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2021年上半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计划为10个。服役2年后,退出现役,按照《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兰陵发〔2019〕14号)文件规定安置到县直或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兰陵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然后,下载并填写《兰陵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兰陵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入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照片四张(背后标注姓名);
(3)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7)《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兰陵县人民武装部2楼。
四、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兰陵县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如果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兰陵县征兵办、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兰陵县征兵办、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ling.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政治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政治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政治考核人选。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兰陵县征兵办负责,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因放弃政治考核资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审批定兵
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政治考核结果,按有关规定确定纳入定兵范围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被征集人员正式入伍前因体格复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征集资格。因取消征集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组织选岗
被征集人员暂不办理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对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赋分,按照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组织选岗,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
九、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优抚金为普通义务兵的1.5倍,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县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根据《关于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兰陵发〔2019〕14号)文件规定在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服役期间被部队给予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一个月内未到县武装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兰陵县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兰陵县征兵办公室:0539-5211363
附件:2021年兰陵县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docx
兰陵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兰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